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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 后我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
2023-10-24 23:40

    一、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将在中国和拉脱维亚间生效实施。《公约》将继续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11月7日起,拉脱维亚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拉脱维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拉脱维亚和中国驻拉脱维亚使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送往拉脱维亚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将不再办理中方和拉脱维亚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改为办理附加证明书。中国外交部是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s://cs.mfa.gov.cn/)查询。

    三、11月7日起,我馆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对于拉脱维亚出具的拟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请向拉脱维亚主管机关申办附加证明书。

    四、《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 拉脱维亚附加证明书办理信息.pdf

  • 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