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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来华签证申请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4-03-26 17:00

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同时,为便利签证申请工作,现重申来华签证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高效接受申请,来华签证申请人请务必按有关要求进行签证申请,在抵达使馆办理业务前确保各项基本申请材料和支持性申请材料及相关复印件准备齐全(详见办证须知及照片规格要求)。相关链接如下:

(一)办证须知:

http://cs.mfa.gov.cn/wgrlh/lhqz/sblhqz_660598/201311/t20131101_961435.shtml

(二)办证入口:

https://cova.mfa.gov.cn/qzCoCommonController.do?show&pageId=index&locale=en_US

(三)照片规格要求:

http://lv.china-embassy.gov.cn/lsyw/201704/t20170422_2673193.htm

二、使馆签证业务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10:00-12:00(申请受理及证件发放)

星期三:14:30-16:30(申请受理及证件发放)

星期四:14:30-16:30(申请受理及证件发放)

三、使馆地址:

Ganibu Dambis 5, Riga, Latvia, LV-1045

    四、使馆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71-67509123(汉语/英语)/67509127(拉语/英语)

咨询邮箱:riga@csm.mfa.gov.cn

    五、来华签证申请收费标准

http://lv.china-embassy.gov.cn/lsyw/202312/t20231209_11198611.htm

中国驻拉脱维亚使馆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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