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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高校招生概况
2011-06-30 14:40
 

一、国家概况

国名:拉脱维亚共和国。

首都:里加。

时差:格林威治时间+2小时。

语言:拉脱维亚语。

其它通用语言:俄语、英语和德语。

接壤国家:白俄罗斯(共同边界141公里);爱沙尼亚(共同边界343公里);立陶宛(共同边界588公里);俄罗斯(共同边界276公里)。

海岸线:498公里(波罗的海和里加湾)。

国土面积:64589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6358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

人口:223万(截止201012月)。

货币:拉特,1拉特等于100拉分。1拉特约等于1.42欧元。

二、拉脱维亚高等教育简介

 

拉脱维亚教育系统包括学龄前教育、9年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分为二个类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拉脱维亚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学术性和职业性高等教育。大学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开设学术性和职业性两种课程,包括律师、教师、翻译、船舶机电等,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硕士学位需要至少5年的大学学习,并且完成第二个学术性或职业性循环教育后方可授予。获得学术性或职业性两类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硕士学位获得者可申请博士学位学习。

学术性高等教育的目标在于让大学毕业生做好开展独立研究的准备,也为专业性活动提供理论背景。学术性教育课程根据国家学术教育标准制订。

学术教育(取得学士学位)需达到120-160个学分(相当于160-180个欧洲学分换算及积累单位),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论文和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目。全日制学生学习时间为6-8个学期(3-4年)。

学术教育(取得硕士学位)需达到80个学分(相当于120个欧洲学分换算及积累单位),包括论文以及有特殊领域理论学习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学习等必修课程。全日制学生学习时间为4个学期(2年),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习总共不能少于5年。

职业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在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为毕业生从事设计或改良系统、生产和技术等工作做好准备,以及帮助他们为将来从事本领域的创作、研究和教学等活动打好基础。

职业高等教育的课程(取得学士学位),至少需达到160个学分(相当于240 个欧洲学分换算及积累单位)。课程包括:一般课、特定领域理论课、专业课、选修课、实习、国家考试和论文。全日制学生学习期限为8个学期(4年)。

职业高等教育课程(取得硕士学位),至少需达到40个学分(相当于60个欧洲学分换算及积累单位)。课程包括:在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最新成绩、实习、国家考试、论文、研究培训、设计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等。全日制学生学习期限为2-4个学期(1-2年)。

医学、牙科和药剂学的职业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以及学习期限等(5-6年),与硕士学位学习相同。毕业生可继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通过论文答辩及所选学科考试方可授予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须包括研究成果及对科学学科的新认识。博士学位学习期限为3-4年。

课程信息可浏览:

www.studyinlatvia.lvwww.studies.lv

质量保证信息可浏览:www.aiknc.lv

 

 

拉脱维亚对外国学生来拉就学没有特殊的要求和特别的甄选程序。全国没有统一的录取规定,每个高等教育机构都有各自的录取委员会及相应录取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学生可被拉脱维亚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l       持有满足拉脱维亚教育标准的中学教育证书;

l       学生的知识水平与拉脱维亚相关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及课程要求相一致;

l       学生有足够的语言水平;

 

拉脱维亚各高等教育机构的申请登记及申请截止时间是不一样的。来拉学习的学生须与所选择的高等教育机构联系并直接提交申请。高等教育机构有可能会要求学生提供其在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及某些特定科目的考试分数。

 

绝大多数拉脱维亚高等教育机构的新学年是从每年的9月份开始的,每学年有40周,分为2个学期。

秋季学期:

教学期间:从9月至12月;

考试期间:12月至1月;

假期:圣诞节假。

 

春季学期:

教学期间:从2月至5月底;

考试期间:5月至6月;

假期:7月至8月。

2012/2013学年拉脱维亚奖学金

拉脱维亚“国家教育发展署”(VIAA)为部分国家在拉脱维亚高等教育机构从事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学生、研究人员、教学人员提供奖学金。中国公民也可申请拉脱维亚政府奖学金。

奖学金只适合在拉脱维亚从事全日制学习的学生申请,在拉从事在职、兼职以及函授学习的学生不能申请。

奖学金授予的最长期限为10个月。

如果学生希望继续在拉脱维亚进行下一个学年的学习,则须再行申请相关奖学金。

申请在拉脱维亚学习或研究的截止日期为201251

奖学金标准及使用规定

拉脱维亚奖学金金额标准如下:

1)本科和硕士生:每月350拉特;

2)博士生:每月470拉特;

3)短期访问学者和研究人员:每天20拉特,以及每个月最多不超过120拉特的食宿支出。

本科、硕士和博士生的食宿费用从奖学金支出。

在一个月中,外国学生在拉脱维亚境内停留不足15天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拉脱维亚奖学金不能与其它类别的奖学金同时获取。

奖学金只为一个人的生活费用支出。

奖学金不支付往返国际旅费。

奖学金持有者须自己购买相关保险。

更多关于“国家教育发展署”的奖学金信息可浏览网站:

http://www.viaa.gov.lv/eng/international_cooperation/scholarships_gov/scholarships

 

联系人

1、安特拉·布鲁内尔(Ms Antra Brunere

国际合作项目主任

电话:00371-67785469

邮箱:antra.brunere@viaa.gov.lv 

2、艾娅·雅科维嚓(Ms Aija Jakovica

国际合作项目部高级专家

电话:00371-67814331

邮箱:aija.jakovica@viaa.gov.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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